- 深度老齡化的日本,養老護理服務花樣多
- 發布者:北京思杰佳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1/8/19 0:00:00
中國已進入全面應對人口老齡化階段。由于我國老年人口基數龐大,一系列養老護理難題接踵而至。而我們的鄰國日本早于中國30年進入老齡化社會、在養老護理模式上經過長時間的嘗試和摸索,形成了多元化養老護理服務。一些做法值得我們參考、借鑒。
居家服務和機構服務并行
日本是世界上人口老齡化率最為嚴重的國家。在人口老齡化不斷加劇的背景下,日本老年人的養老護理方式從傳統的家庭養老到機構養老再到現在的依托社區的居家養老,既是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滿足老年人多種需求的政策措施。
過去,日本政府習慣將大量資金投入到大規模養老機構的建設上,一些老年人雖然到了條件較好的老人福利院,衣食住得到了保障,但遠離自己熟悉的地方和親人而心情郁悶,這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十分不利。為此,日本進行了反思,從20世紀80年代末開始將其重心逐漸轉移到居家護理服務模式上,讓老年人在熟悉的環境中安度晚年。1989年日本頒布“促進老年人健康與福利的十年規劃戰略(黃金計劃)”、1994年通過了“新推進老年人保健福利十年計劃(新黃金計劃)”、大力推動居家養老護理服務。在各項配套政策的助推下,日本依托社區的居家服務深受青睞。
日本居家服務種類多且細致,為老年人提供靈活的選擇。早在2006年,日本建立了社區緊貼型服務模式,主推“小規模多功能型”居家服務,深受老年人歡迎。
其特點'一是規模小,床位大概有20、30張,管理方便;二是功能多,主要提供“上門服務”“日托服務”“短期住宿服務”等服務內容,讓老年人不出家門就感受到泰老護理服務的便利。這里不僅提供護理保險規定的各種照料服務,還提供保健、醫療、福利服務等綜合性服務。這種靈活多樣的社區服務方式和服務項目可以滿足老年人的不同養老護理需求,貼近老年人的日常生活。
筆者曾調研參觀過位于日本東京都新宿區一家多功能小規模養老護理服務中心,該中心定員25名,24小時365天為居住在附近的行動不便、患有認知障礙癥老年人提供相關服務。中心備有專門接送老年人的車,早晨接老年人到此吃飯、聊天,進行康復活動,晚上再將老年人送回家。中心設有雙人間、單人間、公共的活動區域和公共浴室,配備半躺著就能完成洗浴的設備,由專人提供入浴服務,解決不能自理老年人的洗澡難題。中心還非常重視衛生管理,到訪的人須換上拖鞋、用消毒液洗手之后方能進入。
除了居家服務,日本養老機構的種類也非常多,適合不同身體狀況的老年人。其中,“特別養護老人之家”備受關注。主要以喪失生活能力隨時需要護理的65歲及以上老年人為對象.接收家庭無力護理的老年人入住,向其提供生活護理、功能訓練等服務。2019年12月,筆者參觀位于日本京都市的和順里特別養護老人之家。其定員為100人,平均年齡90歲。目前等待入住的老年人有200多人。之所以一床難求是因為該設施,屬于護理保險指定的養老護理設施.個人負擔的費用比較低.又可以長期入住,一般情況下大部分老年人住進來后,會一直長住下去,直到離開這個世界。“特別養護老人之家”每年空出的床位很少。因此,增加針對不能自理老年人的設施是今后日本養老護理的重要方向。
護理保險制度是養老護理服務的基礎
養老護理面臨的最大壓力是高額的護理費用。如果沒有相關的保險制度,家庭的經濟負擔和政府的財政負擔就會非常沉重。為了減輕家庭的養老負擔和政府面臨的財政壓力,日本于1997年頒布了《護理保險法》,從2000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護理保險制度,該制度具有強制性,年滿40歲的國民必須加入,適用的人群范圍由第一類被保險者(65歲及以上)和第二類被保險者(40~64歲)組成。
根據老年人的身體情況設定了7個等級(2個援助、5個護理),1級為需要護理程度最低,5級為需要護理程度最高。需要護理服務的老年人向政府部門提出申請,相關部門和主治醫生為其確定需要護理服務的等級,并按等級區別提供相應的護理服務。日本護理保險采用只提供服務不支付現金的方式,個人負擔護理服務總費用的10%(高收入老年人負擔20%或30%),剩余部分由稅金和保費各負擔一半,這很大程度上減輕了家庭的經濟負擔,降低了政府財政壓力。日本護理保險制度打破了由政府指導的傳統老年福利模式,實現了個人與政府共同承擔義務的普惠制服務,創造讓老年人安心的養老護理環境,成為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等傳統保險制度之外的專門應對超老齡社會的一大舉措。
以實施護理保險制度為契機,日本老年人入住醫院的比率減少,居家接受護理服務或入住護理設施的老年人逐漸增多,減輕了醫療費用上升的負擔。當然,為了避免過度使用護理服務,很多服務項目規定了最高限額,超出部分由使用者自己負擔,但一般超出的比例比較少。隨著人口結構的變化,日本需要護理服務的老年人數量快速增多,給護理保險制度的實施和可持續發展帶來了嚴重的財政負擔。制度實施的20年來,日本對護理保險制度進行了多次改革和完善。主要根據收入情況對個人承擔部分進行調整,這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互助精神。
護理服務注重老人“自立支援”
日本養老護理服務的核心理念為“自立支援”, 即在護理老年人時不是全方位照顧,而是培養老年人的獨立性和自我思考能力,幫助老年人自立,增強老年人的信心。 為此,日本首先加強了相關的制度建設。2017年4月,日本國會通過《加強地區綜合護理體系法》,主要加強市町村的權限,而市町村負責的護理保險事業重點在于預防老年人的護理向重度化發展的趨勢,支援老年人的自立自強等。2018年4月,日本對護理保險制度進行了第五次改革,實施新的“護理保險法修改案”,進一步強調“自立支援”的重要性。在制度的支撐下,日本各養老機構亦強調對老年護理的“自立支援”。筆者在參觀日本東京都國分寺一家養老護理設施(紫陽花苑)時發現,老年人在能力范圍內自行吃飯、去洗手間、獨立行走,還能協助工作人員完成簡單地洗菜、端飯等事情。這種服務理念不僅維護了老年人的尊嚴,實現老年人本身的價值,也使老人心情愉快,在某種程度上延續了老年人的壽命。
其次,積極開展預防認知障礙癥工作。隨著人口老齡化的不斷加劇,日本認知障礙癥老年人數量越來越多,這給日本老齡化社會帶來巨大危機。預計到2025年,日本老年認知障礙癥患者將達到700萬人,占老年人口的20%,屆時其護理壓力將進一步加重。針對這種情況,日本從2005年開始實施“了解認知障礙癥、注重地方建設10年”專項計劃,旨在增進對老年認知障礙癥患者的理解,并為患者及家屬提供幫助。這一活動使老年認知障礙癥患者及其家屬開始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得到了來自社會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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